首页 >>> 装修常识 |
一、勘察丈量是装潢设计的基础
家装合同分设计合同与施工合同两部分。在许多装潢纠纷中,一些家装公司会把设计错误归责于消费者提供的原始图纸有误,这对消费者很不公平。因此,消费者签订设计合同时,应要求家装公司现场勘察丈量后出具原始图纸,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规范进行设计。消费者最好在全套设计图经施工方确认无异议后,再付清设计余款。
二、指导施工技术交底体现装潢设计效果
在一些投诉案例中,消费者认为家装公司没按设计要求施工,而家装公司提出设计师的设计不符合施工规范。因此,设计合同中应明确设计师在施工期间到现场指导,保证装潢工程体现设计效果。如需变更设计图纸,应经原设计师确认,并办理变更手续。
三、选择家装公司先看资质
消费者洽谈装潢施工时,要选择有市建委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证书的家装公司,在洽谈前要先核对该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公司名称是否一致。无论承接工程的是家装公司总部还是分公司(分部),与消费者签定合同的都应该是法人(家装公司总部),合同上应加盖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四、选用示范合同文本
建议消费者选用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制定的家装示范合同文本,如2006版《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在签订合同时,要查看《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工程主材料报价单》、《工程项目变更单》、《工程质量验收单》、《工程结算单》、《工程保修单》等合同附件是否齐全。
五、明确约定开竣工日期和交付日期
目前,大多数合同仅约定开工和竣工日期,对竣工验收后的整改期未作约定。从实际情况看,消费者在竣工验收时,常因质量缺陷提出一些整改要求。建议消费者签订合同时,约定交付日期。如果家装公司没有在约定期限完成整改,要承担违约责任。
六、约定承包方式避免争议发生
装饰装修工程一般分“包工包料”、“清包”和“部分承包”三种方式。消费者在合同中约定承包方式时,要同时明确合同价款、装饰施工具体内容、合同双方提供材料及设备的品牌、规格、等级、数量、交货时间、地点等,避免出现“开口合同”。
七、装饰装修用材和人员资质是保证施工质量的两大要素
家装合同中应该规定家装公司按合同约定提供装饰装修用材和具备专业资质的施工人员的义务。消费者还可提出,家装公司在提供主要施工用材时,应同时提供相关质量合格证明。对于消费者自己购买的装饰装修用材,家装公司也有义务对其外观质量进行验收,并承担相应责任。
八、付款方式有讲究
装饰装修工程付款总原则是分阶段结算、按进度付款 。消费者签订家装合同时,应主张把付款和工程进度、质量验收相结合。此外,出于对自身负责,合同中还应规定:消费者的每次付款都应由家装公司出具收款凭证,结算时以收款凭证换取发票。